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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试通知

时间:2024-07-12 17:17:27
笔试通知

笔试通知

各位考生:

请务必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

笔试时间:2012年8月1日星期三上午9:00—10:30。

笔试地点:津南区委党校

考场安排:

考场:20人;考号(001—020);党校218教室

考 场 规 则

一、本次考试时间为9:00-10:30,共90分钟。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接受核查。开始考试30分钟后,不再允许考生入场。

二、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,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。

三、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,严禁将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。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'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。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,按违纪处理。

四、开考信号发出后,才能开始答题。试卷题本、答题卡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均需填写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。除在规定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,不得做其他标记,否则,按违纪处理。

五、试卷如有分发错误,页码序号不对、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、污点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,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。

六、考生答题时应注意,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,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,答在试卷题本上无效。考生答题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、钢笔书写,用2B铅笔填涂,要求字迹工整、填涂清晰。未按要求作答的,按零分处理。

七、开考一小时后允许提前交卷。若提前交卷,请将试卷题本、答题卡、答题纸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,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;

八、考试期间保持考场安静,遵守考场纪律,禁止吸烟,严禁交头接耳,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。

九、考试结束,停考指令发出后,所有考生须立即停笔,待监考老师收完试卷题本、答题卡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并清点无误后,方可离场。不得将试卷题本、答题卡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十、考试期间,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。对无理取闹,辱骂、威胁、报复工作人员者,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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