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实用文 > 制度

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

时间:2024-07-12 17:07:16
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

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

在充满活力,日益开放的今天,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,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,欢迎大家分享。

  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1

为扎实做好全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压实各级各部门、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责任,确保市教育局及我校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,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、失职渎职行为的所有人员。

第二条坚决严肃追责问责,对因思想不重视、责任不落实、防控工作不到位等工作失职失责,导致疫情扩散、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失等后果的,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,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
第三条学校校长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,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和决策。如果决策失误,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

第四条学校分管卫生防疫副校长为学校疫情报告人。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,一旦发现学生或其共同居住人健康码为黄码/红码,或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,要及时上报给教育局、天马镇政府、疾控中心,对疫情不得迟报、谎报、瞒报、漏报,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校内疫情传播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第五条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。各班主任发现本班出现学生发烧、干咳等症状时,要及时向保健教师报告;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问清情况,如是发烧,要及时向保健教师报告,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继续上课,造成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,将追究当事人的责在。

第六条学校学生、教职员工发现健康码为黄色/红色或核酸检测为阳性或自己发烧或时,要主动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报告,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要及时向保健教师报告,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,将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第七条学校所有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,发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责任报告人或疫情报告人。如知情不报造成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,将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第八条各岗位的责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防疫工作,造成校内疫情传播,将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第九条学校内部的有关防疫信息,除按正常渠道外,不得擅自在学生、教师、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,注意正确宣传,防止师生恐慌,以维护学校稳定。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,否则将追究责任。

  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2

一、我校预防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疫情期间学校各项工作。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。

二、校长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是第一责任人,负总责。分管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。

三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疫情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。

四、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疫情防控负责,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。

五、总务处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对校内外进行全面消杀,确保学校防疫情况正常、无死角。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。

六、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安全负责,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的卫生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,定期检查进货渠道,杜绝“三无”产品,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,食品的采购、运输、储存、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,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。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健康意识,作好防范工作。认真作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毒工作。要定期检查身体,上岗要佩带健康卡、戴口罩,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,学校食堂管理员负有直接责任。

七、政教工作人员,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,全面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,对于工作疏忽,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,要追究其连带责任。

八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健康教育的责任,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,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,特别是对于体温异常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及时报告。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,以便及时掌握情况。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体温异常负有直接责任。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。

九、制定疫情预防应急预案,举行大型活动要做到人员、措施、预案、责任全落实。否则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十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负起监护责任,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,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。

十一、师生、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`目标责任书的规定,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保护好师生人身安全。对于违反规定,造成安全事故的,要严格追究其责任。

十二、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,给予通报批评、三年内不能评优晋级、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;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行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3

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,压实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,全力以赴打好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按照学校党委指示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,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职,加强检查监督,严肃追责问责。

一、依纪依规加强监督检查。

各部门应根据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分工,严格履行各自职责,坚决杜绝因为工作不到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的疫情防控责任事故。纪检监察处将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。

二、严肃相关纪律。

1.严格执行自身涉疫情况报告制度。全体教职员工发现自身出现红码、黄码、密切接触等情况,要如实上报,不得漏报、迟报,严禁瞒报。

2.严格规范外出请假制度。疫情防控特护期内全体教职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得离衡离湘。确有需要离衡离湘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报备,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才可出行并自觉于出行期间做好全程防护。

3.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压实工作责任、细化责任分工,建立工作台账、组建工作专班、抓好日常监测。

三、强化追责问责。

1.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,学校纪检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。

2.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支出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
3.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得力、马虎应对、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,学校将在评先评优、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。

《学校疫情防控追究问责制度.doc》
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,方便收藏和打印
推荐度:
点击下载文档

文档为doc格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