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出所改名证明范文
在平平淡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要用到证明的地方还是很多的,证明是以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凭借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的身份、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书面材料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证明感到非常苦恼吧,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派出所改名证明范文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派出所改名证明范文1
兹有我单位xx,男,汉族,19x年x月x日生,于xx省xx市x镇出生。
xx是申请人原名,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、学历证书、银行帐号等均使用这一名字,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在我单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、犯罪行为,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。
只因在日常的生活、工作中,经常遇到重名的'情况,给正常的生活、工作带来许多不便,所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99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七、十八条的规定,特向贵局提请将申请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“xx”,望同意为切,特此证明!
单位公章:xx
村委会公章:xx
镇公章:xx
20xx年xx月xx日
派出所改名证明范文2
本辖区公民:xxxx(曾用名xxx),住址:xxxxx,公民身份号码为:xxxxx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的有关规定及公民姓名的专一性,为确保公民身份的准确性和唯一性,自20xx年xxx月xxx日起将原姓名更正为:xxxxx。
特此证明。
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(户口专用章)
20xx年xx月xx日